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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,我就覺得自己應該不是女生。

女生玩的紙娃娃,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玩;女生玩的辦家家酒,我覺得一點都不有趣;倒是男生玩的球類活動,我的興趣不減,但我總因四肢不夠發達,被男生排擠。

白目的我,曾想試著讓自己更女生一點,看能不能更融入女生的生活圈。

所以我做了一件事,就是把身上僅有的三根手毛和腳毛給剪了又剪,希望它們能"茁壯"些。

只因為我身邊的每個女生,都有"為毛所苦"的困擾,而我從來都沒有。

等自己長大成為女人之後,才發現,原來,沒有毛的女人才是幸褔的,至少我不必為了除毛,逼自己花錢接受滿清十大酷刑,還要感謝幫妳除毛的美容師。

而我自己覺得自己應該不是女生的條件,還不只是無毛,我還無味。

從小,看著我的媽媽,我的姊姊,為了消除女人特有的體味,無所不用其極,而我竟然從來都沒有這種困擾,只因我連汗臭味都沒有。

記得不久前,看過一本叫做『香水』的小說,男主角因其特有的嗅覺,收集了各種味道的女人,煶煉成一瓶讓人無法控制的香水。

我在想,如果我生在那個故事年代,不知道會不會被男主角給唾棄呢?

本來我也不覺得自己的無味有什麼不好,只是我也曾想過,是不是為自己添購一瓶人工合成的香味液體,增添自己身為女人的味道?

怎奈自己的鼻子很不爭氣!連在百貨公司試聞,都能引發自己的過敏症狀,苦不堪言。

讓原本期待可以從我身上嗅出女人味的老公,直接宣佈放棄,要我好好做一個無味的女人。

唉唉唉~親愛的另一伴,我真的不是故意的,希望你不會和香水的男主角一樣,是個"逐香之夫"才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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